评选方案

时间:2024-04-24 20:23:04
【必备】评选方案3篇

【必备】评选方案3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评选方案 篇1

为激励广大教师争当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表率,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推动全体教师为我校的发展建功立业,经校行政研究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举行第二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2、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者负责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须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或校级先进班级;负责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也取得一定成绩。

3、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胜任本学科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一轮以上循环教学,或担任二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在区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不少于2篇。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获镇以上表彰。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宣传发动。由学校组织学习“十佳”教师评选通知,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加评选工作。

2、个人申报。本人对照评选标准符合条件者于8月30日前到行政办填写申报表。

3、年级组或条线推荐。对照标准,高一年级推荐5—6名,高二年级5—6名,高三年级8—9名,综合组2—3名。

4、学校评选。学校成立“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个人申报和推荐情况,对照标准,最终确定“十佳”教师候选人名单(20名),并予以公示。(行政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五分之一)

5、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河三口高级中学第二届“十佳教师”(另外10名为优秀教师)。

6、表彰与奖励。凡被评为“十佳”教师和优秀教师的,学校将于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份。

2、申报人必须提供事迹材料涉及到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3、20xx年8月31日前将申报表及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到行政办,预期不予受理。

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目的: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特长”的`优秀人才,鼓励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学有所长,以及展现我校“发展特长”的教育成果,促进学校文艺、体育及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

二、评选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无严重违纪行为,未受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2、勤奋学习,富有钻研和开拓创新精神,虚心学习,不骄傲自满,能取长补短,能大胆、自信、准确、有感情地展示特长。

三、评选项目及指标

1、评选项目:

(1)综合实践特长生:在社区服务或学校、班级组织的劳动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群众或同学、教师的良好评价,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果较突出,受到评审小组的较高评价。

(2)艺术特长生:在音乐、美术等方面有一定造诣,在学校及以上文娱活动中受到表彰。

(3)体育特长生:在体育运动方面有较强的能力,在校运动会及以上活动中受到表彰。

2、指标分配: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三人,每班特长生总数不超过九人。

四、评选办法

1、学生自我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推荐,对于综合实践特长生,班主任要有较详细的推荐意见。

3、年级部审核,对于学生的违纪情况,年级部要认真审查。

五、表彰

1、颁发特长生奖励证书

2、在学校表彰大会中予以表彰

3、在学校橱窗中展示表扬

六、评选时间

20xx年1月17日-20日。

评选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带头“争一保三”。

4、任期内:

(1)每学年完成一次公开课(校级或以上)。

(2)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3)积极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

(4)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含教育教学管理岗位)。

(5)服从学校校本课程的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二十二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学科教学中心城区排名,居于前三分之一之后者,或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不如同组别的非骨干教师。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凡被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不参评。

2、校级骨干教师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

3、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以教师本人的合同期为限。

4、建立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制度,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5、骨干教师一年一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受名额限制。

6、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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